2016年3月桑先生与办案人员发生冲突,经鉴定,办案民警构成轻微伤,桑先生将要面临牢狱之灾。桑先生经过多方查找,最后通过刑事辩护专家委员会指定,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马伟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2015年10月桑先生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马伟律师为其进行了取保候审,桑先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下:
1、桑先生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将要面临处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马伟律师于2016年8月进行刑事辩护,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于2016年8月下达判决:
1、被告人桑先生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被告人桑先生犯妨害公务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张先生通过卓政律师马伟的刑事辩护,最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您最好和律师沟通好,律师会根据案情进行刑事辩护。>>>桑先生判决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