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离婚时该不该分给妻子一半 时间:2019-12-24来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温馨提示:为节省您的手机流量,文章内容简短,有任何疑问可点击咨询律师与律师在线交流。
  古语有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而现如今,离婚已不再关乎是否大难临头了,有些感情走到了尽头,与其将就不如放对方自由。那么离婚时自然会牵扯到很多财产分割,房产的争议往往是最大的。
 
  孙先生婚前买了一套45万的房子,其中25万是贷款,产权也是孙先生自己的。后来孙先生结了婚,婚后双方的工资花销都是各管各的,就是俗称的AA,但是并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而房贷也一直是孙先生自己在还。后来两口子闹离婚,妻子说房子是共同财产,自己应该分一半。而孙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妻子没权利分。
  其实,在众多离婚纠纷中,类似此类的纠纷案件还是很普遍的,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婚姻业务部律师做了如下解读:
  一、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贷款的,产权也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应该是其个人财产,当然,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
 
  二、妻子是否可以要求归还一半已还的贷款
 
  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还贷的钱自然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出的,离婚时妻子是有权要求归还其中的一半的
  由于房产划分时所参考的情形各有不同,因此处理方式也多种多样,不同的情形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很多时候需要专业的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做支持。如果您有相关方面的需要可随时拨打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婚姻业务部的咨询电话:400-109-1349, 专业的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
点击拨打电话 点击在线咨询
  • 上一篇:信用已欠费,没借条还不还钱,作为债主该咋办
  • 下一篇:一房二卖,房主到底是谁?
  • 相关文章:
    辽宁中天建设与抚顺天健施工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