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市场随着需求而日渐升温,然而,正因为市场大,情况也变得复杂。很多购房者在买卖过程中,因为欠缺法律知识和经验,受骗的现象层出不穷。
林某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方李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在不动产权证下来两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然而李某却因房价一直在涨迟迟不肯办理解除抵押,直至林某因限购新政实施而失去购房资格,不甘心的林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中介费用且赔偿房屋增值差价损失。
那么面对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因房价上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房产业务部律师做出如下分析:
一、未过户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合同一般是合法有效的,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与合同是否有效并无关联。卖方没按协议约定过户是属于违约行为,但是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二、卖方迟迟不肯过户怎么办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正是因为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可以以买卖合同为依据,先与卖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违约的一方。具体是要求继续履行办理过户还是要求赔偿就需要依据所签合同中的内容和补充协议中的内容来分析了,这其中好多条款都是有技巧的。
在二手房买卖中,涉及到的合同纠纷多种多样,其中的陷阱也错综复杂,如果您有相关方面的需要可随时拨打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房产业务部的咨询电话:400-109-1349 ,专业的律师将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