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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优势——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沈阳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抓服务促办事方便、抓法治促环境良好、抓稳定促生态宜居、抓队伍促人人有责的“四抓四促”主题活动为载体,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各类资源及各行业法律服务队伍力量,切实将“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服务支撑。
 

  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营商环境办事方便;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依法行政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确保营商环境法治良好;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为企业解纠纷、解难题,全力实现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重点人群平稳可控,确保营商环境生态宜居;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营商环境人人有责。
 

  全力加强法律服务供给质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研究制定《沈阳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2年)》,推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五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进驻各区、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力量,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各类便民利民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全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网络终端建设和服务内容“双升级”;增设“12348”热线席位,建立健全“12348”辽宁法网工作流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持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在全市深入开展服务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6类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品牌活动,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兜底”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切实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拓展“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编制10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操作手册,探索实行“一次不用跑”;全力推进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跨省通办”,网上办证平台开通公证事项实现“跨市通办”。建立完善涉企司法鉴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涉及合同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诉讼案件鉴定申请,切实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和公平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着力强化“律师进企业”服务深度。组织全市优秀律师深入开展“沈阳振兴、法律同行”专项行动和“律师进企业百场法治课”活动,引导广大律师以结对、联动、走访、培训等多种方式,为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民法典正式实施为有力契机,广泛开展以民法典及营商环境建设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解读民法典关于物权平等保护等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不断强化社会法治氛围、提高企业群众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窗口。巩固扩大“一网通办”专项攻坚行动成果,发挥政务服务网有效指引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线下办”向“线上办”转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可网办,全程网办事项不低于60%、实际网办业务不低于50%;严格落实“能承诺为常态、不能承诺为例外”要求,分类采取容缺补正、备案管理、豁免审批等方式降低企业群众办事门槛。
 

  全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高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举措。研究制定2021-2025年法治沈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及法治乡村建设规划方案;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不足,系统梳理2021年重点工作,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水平。切实加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深入开展“法治沈阳推进年”活动,以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督察及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五个体系”为抓手,着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研究编制评价指标体系。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内在要求细化分解,明确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绩考核提供可操作、可量化指标体系。
 

  积极加强立法协调工作。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要求和中心任务,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对涉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及时掌握起草进度,切实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修订完善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文件。主动研究制定、及时修改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涉及地方保护、限制公平竞争、干预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充分运用各级各类阵地媒体向企业家宣传普及司法行政便民惠企政策举措。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白皮书。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系统梳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好经验、好作法,全面展示推广举措成效、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事)例,带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推进、高水平创新。不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依程序和时限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市场主体重大行政决策要特别注重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政策实施的法律风险研判,寻求改革创新与风险防控最佳平衡点,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专业法律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讨论、决策咨询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数量、质量的统计与评估,推动市政府法律顾问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特别是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发挥好市政府依法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强化突出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加快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公开公正办理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不按规定经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说理性;对各级行政机关侵害企业或职工合法权益类案件,适时引入专家论证,加大审查力度、做到有错必纠。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聘任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担任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筹备建立行政执法专家库,摸清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为企业解决问题;加强抽查检查,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投诉督办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执法行为监管,对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督查、严肃处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企业制定全领域包容免罚及轻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广泛运用。探索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系统。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及时掌握日常执法数据信息,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全力深化平安沈阳建设工作大力提高监狱、戒毒场所便民服务能力。建设监狱及强戒所远程探视系统,为在押服刑人员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汇款服务;打造会见室、探访室阳光工程,配备便民设施、提供便民服务;探索建立强戒所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促进戒毒工作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深入开展监狱、戒毒场所“开放日”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及国际戒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邀请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实地参观监狱、戒毒场所,展示执法工作成效,在全社会树立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全力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以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确保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达到100%;在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简化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工作、生活便利。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首家市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企业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提供新渠道;着力拓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排查调处领域,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机制,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全力强化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服务效能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沈阳市政法干警打造营商法治环境“九个严禁”》,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服务理念,形成“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长效化,切实规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引导党员律师、合伙人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司法鉴定人队伍法治能力和规范执业能力;有针对性开展公证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公证服务向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家事服务领域拓展,更好地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以市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为基础,全面整合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资源,加强“法治地图”实际应用,构建“半小时便民惠企法律服务圈”,实现对内监管与对外服务有效融合,切实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探索建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市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领导小组部署工作任务,督导各地区及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通过“办结反馈”“定期反馈”等形式,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反馈结果、随时反映问题;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究违反“九个严禁”干警,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地区、单位和部门,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扎实做好涉企信访工作。
 

  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活动,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问访”,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完善信访工作办理流程,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确保事事“有人管、有回复、有结果”。大力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举措成效。对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工作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企业家论坛等活动,全面展示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撰稿人:张馨之       审核人:李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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