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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丨用立法向食品浪费说不



  12月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一粥一饭之所以当思来之不易,粮食安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粮食并非从天而降,能吃得好吃得饱不是理所当然的,离不开时间的酝酿、辛勤的劳作和制度的护航。这是个简单的道理,但往往被一些人忽视。

  厉行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对浪费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制定反食品浪费法,用立法向食品浪费说不,正是运用法治方式制止食品浪费的有力举措。

  草案对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很多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公布反浪费情况,强调学校应当将反对浪费纳入教学内容,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等。甚至对涉及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网络“吃播”乱象提出了治理要求。这些靶向精准的内容有利于在实践中有力有效地制止各类食品浪费行为。

  没有比吃饭更日常的事情,没有比粮食安全更重要的安全事项。期待反食品浪费法能够早日进入人们的生产生活,也希望我们每个人即便法律还没有正式落地,也能从自身做起,用厉行节约的道德自觉和法治精神把反对食品浪费的工作贯彻到每一天每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