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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标准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2020年是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之年。市司法局认真履行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情况,研究制发《关于开展沈阳市“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通知》及各地区、各市直单位验收标准,对档案验收首次采用网络审核方式、对实地验收首次采用互评互检方式,指导各地区、各单位统一标准、分类分项将“七五”普法档案材料上传至沈阳普法微信企业号微盘集中审核;并组成三个检查组,由区、县(市)司法局长担任组长,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9月15日,召开全市“七五”普法验收总结会议,全面梳理经验成果和问题建议,确保“七五”普法验收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区、县(市)立足实际、明确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举措日益多样、载体不断丰富、阵地巩固发展,有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强化重点,提升普法覆盖面。以领导干部及青少年为重点,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区、县(市)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市650多所中小学校法制校长实现全覆盖,“晨读宪法”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宣传工作以点带面、全民普及。和平区充分利用党校等阵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轮训,全区2180名处级领导干部分14个轮次参加宪法专题培训,3500余名公务员参加各类法治教育及法律法规培训;皇姑区、辽中区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及大学生辅导员定期深入校园,广泛开展法律演讲、讲座及模拟法庭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旁听庭审200余次,发放《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等法治教材3万余册;新民市以“民法典宣传,新民在行动”为主题,组织开展大型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启动仪式,隆重推出形象大使、组建讲师团、举办文艺演出,近万名群众参加活动。

  二是强化举措,提升普法实效性。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六进”活动67000次、参与群众达335万人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质增效,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沈河区、大东区立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资源优势,将“企业进律所”和“律师进企业”有机结合,组织区属律师大力开展帮扶企业系列活动;苏家屯区把法律常识嵌入文艺节目中,全区17个街道累计开展“法治文化走基层”系列文艺演出92场,法治文艺演出及文艺节目宣传覆盖达25万人次;法库县大力强化法治文化氛围,集合全区优质资源,建立法治文艺节目“大篷车”,每月深入基层巡演;铁西区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区教育局、公安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普法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

  三是强化特色,提升普法影响力。立足信息传播方式和群众法治需求新发展,集中资源力量、打造亮点品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化、内涵化发展。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信息发布量和关注度显著提升;沈北新区、法库县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及“平安校园”创建实现全覆盖;于洪区依托黄海公园建成全市首个区级法治公园景观带;浑南区设立“零距离”公益普法宣传车,全区180余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参与其中,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0余次;康平县先后编制《百姓衣食住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法律常识全知道》《公民必知法律常识200问》等普法材料,切实入村、入组、入户免费发放。“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沈河区大南街道怡静园社区等4个社区(村)被民政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

  各区、县(市)对本次“七五”普法验收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通过互评互检,进一步学习先进作法、拓展思路视野、增强信心干劲,真正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切实为“八五”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撰稿人:刘丹 审核人: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