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沈阳市司法局在沈阳日报、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前期,市司法局组织全市46个地区和部门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确定了主管领导、主管处(科)室和办理人员;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设立了沈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负责受理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案件,履行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公布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有效渠道,充分发挥了执法监督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落实“六稳”做好“六保”,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撰稿人:张馨之 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