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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省司法厅四大举措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省司法厅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四大举措全力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

  一是强化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的通过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省司法厅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实施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会同省人大、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等6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通知》重点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政府治理中,贯穿政府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是完善相关立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省司法厅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对照民法典不断强化行政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组织开展与《民法典》规定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公正执法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省司法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多措并举提高司法公信力。组织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学习民法典系列活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依据民法典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实际案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辽宁版,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大力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村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借助民法典之力,更多的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引发极端案(事)件。仅二季度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5819条,化解矛盾纠纷15704件,提供法律援助1593人次,比去年同期案件数上升82个百分点。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省司法厅将民法典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利用法治讲座、媒体普法、阵地普法、网络宣传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声部、渗透式的宣传格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学习民法典系列活动,通过举办民法典专题系列讲座,为全省3000多名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系统解读民法典;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重点面向全省国家机关发放民法典读本、宣传挂图1万册,组织全省机关干部开展“我读民法典”活动;充分发挥媒体普法力度,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开办《金牌律师团》普法栏目,于7月20日首播开讲民法典;充分借助阵地普法优势,利用全省1万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以及村居普法阵地、省市县三级法治文化基地等,调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开展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普法。开展法治宣传以来,教育面达10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

  信息来源:辽宁省司法厅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