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0日上午9时,辽宁省律师协会组织召开系列工作会议,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何可人、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及省律协各位副会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杨家君,各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科)长,各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省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委员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刑事、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市律师协会刑事、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进行的辽宁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对2019年以来我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做了安排和部署。
何可人处长发言时指出,今年是实现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的决胜之年,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各级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和今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各市司法局、律协负责同志分别对2019年以来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提出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加强组织领导,从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作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全面落实,共同推进全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会议第二项进行了辽宁省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要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辽宁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定位,强化担当意识,努力克服律师资源、经费保障、服务监管等方面的困难,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各项工作。
随着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辩护率的大幅度提高,必将促进广大刑辩律师奋发进取,以高质量的刑事辩护和法律服务,捍卫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根据上述意见及方案的要求,召开辽宁省律师调解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是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部署的积极回应。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全省广大律师,要勇于主动攻坚克难,把律师调解工作引向深入,要在讲政治中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在求实效中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确保律师调解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示律师调解应该积极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建立当事人信任,用法律专业知识解纷、解惑、解难。严守依法履职的底线,避免错误引导,激发矛盾,杜绝违规接案。司法是社会利益分配的关键机制,律师是司法实践中社会力量的重要体现,律师调解也必将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会议还就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监督引导律师队伍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一是抓好部署动员,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确保全员覆盖到位。二是抓好分级排查,组织律所律师从政治站位和执业纪律上深入自查,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形式,自查自纠相关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对照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市、县(区)在汇总律所律师自查自纠情况的基础上,从政治站位、管理机制和执业纪律上深入排查,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排查总结辖区内共性问题及个别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抓好专项检查,结合学习教育、问题排查以及整改落实,联合行业协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调研,从严从速惩戒教育整顿期间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律师行业以学习促提高、以巡查促整改,不断强化管理、健全制度,提高整个律师队伍素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自觉性,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本次会议务实高效,与会律师深刻认识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学习了律师调解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领会了本次会议的会议精神及及要求,将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作用,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进一步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