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加快完善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统一机制

加快完善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统一机制



  针对近来债券违约事件不断增多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改委、证监会7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通知》明确,处理债券违约问题,要坚持底线思维原则,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要求各方尽职尽责及平等自愿。

  据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重点对受托管理人制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功能作用,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义务和权利进行规范。强调发行人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履行清偿责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债券发行人不能履约时,积极参与债券违约处置,依法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针对发行人恶意逃废债、债券募集文件薄弱、市场化违约处置机制不健全等若干问题,《通知》提出发挥违约债券交易机制、鼓励提供多元化的债券报价或估值服务等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处置效率。

  《通知》同时明确,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企业通报及惩戒机制,对蓄意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市场融资。对恶意逃废债的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和负有主要责任的董监高人员,有关部门依法将其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