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代理的破产案件正式立案 时间:2017-08-11来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温馨提示:为节省您的手机流量,文章内容简短,有任何疑问可点击咨询律师与律师在线交流。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受韩国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委托,代理其以债权人身份申请锦湖石化沈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制订了详尽的工作方案,调取国内国外相关证据,起草破产申请文件,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过前期大量工作,本案已于2017年8月9日在铁西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此案为铁西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以来裁定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案号(2017)辽0106破字第1号。

锦湖石化沈阳有限公司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且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导致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点击拨打电话 点击在线咨询
上一篇:我所与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约 下一篇:我所与沈阳惠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