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时尚商业有限公司与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我所毛居民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沈阳时尚商业有限公司系时尚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时尚集团成立1988年,经过近30年发展,现已成为以商业地产开发和运营管理为主业,涉及旅游度假、文化教育等多领域投资,坐拥沈阳、香港、南京、深圳等七家全资子公司和超过10000名合作商户,资产规模逾百亿的大型集团股份制企业。沈阳公司经营者全国首条地下商业街一位于沈阳市最繁华的太原街商圈的时尚地下街。1996年至今,时尚地下街始终屹立在潮流一线,拥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并为全国建立了地下商业街的开发标准。
未来,时尚集团将以国际化、富有艺术创造力的视野,强势引领商业地产和旅游地产新标准新潮向,兼顾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持续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立志于成为行业中最具竞争力和领导力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