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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政律师参与起草《企业碳信息披露与质量评价规范》


      9月10日,《企业碳信息披露与质量评价规范》正式发布并实施。9月26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公开《企业碳信息披露与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发布信息。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明度合规团队成员陈婉夏律师、翟高维律师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
企业在减缓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碳信息披露作为企业环境责任和气候行动的关键组成部分,有助于展示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也是投资者、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评估企业可持续性的重要方式。
      卓政明度合规团队在企业碳信息披露、ESG投资策略等方面有着长期、深入的研究。本次参与起草的内容也经过团队专业律师多次交流与探讨,并提出合理化的反馈意见。
      低碳环保
      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企业的碳信息披露使公众能够了解企业的环境行为和碳减排贡献,增强公众对企业的监督,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