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政徐全颖律师当选沈河区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3月24日,沈河区司法局在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沈河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
本次大会由沈河区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韩广宇主持,副书记梁军宣读《沈河区司法局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四级调研员王松作为总监票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公开选举。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徐全颖律师当选中共沈河区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徐全颖律师曾当选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沈阳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等。
徐全颖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卓政党委副书记
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沈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沈阳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辽宁省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律师
沈阳市法律服务业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