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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聘请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李海锦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日前,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与我所签订《法律咨询合同书》,聘请我所李海锦律师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李海锦律师个人简介)

 
     李海锦律师,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担任沈阳市涉外与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沈阳市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市朝鲜族女性协会、沈阳市朝鲜族企业家协会的法律顾问。擅长合同法、中/韩双语法律服务、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企业破产、房地产等业务。

     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和发展涉外律师成为律师行业新的发展目标。藉由自身韩语特长,身为涉外律师的李海锦律师常年提供中韩双语法律服务,为中韩两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往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贡献出一份力量。

      1999年,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驻沈阳办事处在沈阳成立,于2003年正式升格为大韩民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目前,领事馆管辖范围为中国东北三省,即辽宁省、吉林省以及黑龙江省。

      东北三省与大韩民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并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目前,东北三省作为大韩民国“新北方政策”与中国“一带一路”、“新东北振兴战略”的交接地区,被视为韩中两国面向未来持续发展合作关系的战略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