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辽宁新闻12月4日电 (沈殿成)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全国各地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安排,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党委遴选16名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律师组成“宪法宣讲团”,面向16个贫困县市区,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学校”宣讲活动。
结合各地日常工作安排,律所党委将这次宣讲活动分两个批次组织实施。第一批,于11月29日至12月6日,在8个县区组织开展;其他县市区的宣讲活动安排在第二批,将根据各地需求,择期组织实施。省扶贫办主管领导深入义县讲座现场指导第一批活动开展。
第一批宣讲活动,分别安排在康平县、清原县、新宾县、西丰县、建昌县、义县、南票区、朝阳县8个贫困县区。各县区、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各县区、乡镇政府扶贫机构领导和干部职工,各农村党支部驻村第一书记、书记,以及部分在校师生,约2500人到场聆听。其中,11月29日,康平县组织400人、清原县组织70人;12月3日,新宾县组织700人、西丰县组织33人、建昌县组织120人;12月4日,义县组织500人、南票区组织300人;12月6日,朝阳县组织200人。大多地方组织参加人员兼顾了县区、乡镇机关和农村不同层级需求,比如义县突出三个层级的覆盖面,组织各级干部群众500余人参加活动;新宾县主要针对学校,组织700余名在校师生参加活动。
讲座突出宪法对“三农”的有关规定,针对农村群众、机关干部职工和校园师生关注的法治热点问题,结合经典案例进行讲解和交流。通过宣讲普及宪法知识,增强了与会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卓政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宪法宣传讲座活动,是律所党委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精准扶贫普法行实践活动,推进“法治扶贫”的具体工作。这项工作一定要长期坚持,做好做实。作为党员律师,要把上级有关要求和群众法治需求统一起来,把宣传宪法作为政治任务,紧贴基层群众实际开展宣讲;要把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制度意识,增强宪法自觉,更加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编辑:陆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