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聘请卓政所为常年法律顾问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推进扶贫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进程,8月30日,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扶贫办)与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卓政所)签署了《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并向刘政伟律师、姜春连律师发放了聘书。
省扶贫办是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拟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并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及扶贫开发培训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
根据“2020年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目标,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下一步,卓政所将结合省扶贫办的中心工作,通过开辟法律服务热线,及时为贫困地区企业和个人解答法律咨询;编写法律知识手册,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卓政所的专业能力、经验和实务优势,协助省扶贫办落实“扶贫必扶智”的要求,为省扶贫办和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