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律师有何作用 时间:2019-12-24来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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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常常会发生纠纷,有一方不愿意买房了,或者一方不愿意卖房了。原因多种多样,所涉及的问题也多种多样,那么遇到纠纷如何解决呢?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又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买方以卖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双倍返还购房款。
  二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房价攀升,卖方不愿再以合同约定价格出售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以卖方违约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以卖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现在二手房买卖市场逐渐呈现卖方市场的趋势,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房产业务部律师建议必要时应通过诉讼来保护遵守合约的一方的合法权益。
  一、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中,如果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二、依法追究恶意违约人的违约责任,提高其违约成本。由于当事人恶意违约,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包括遵守合约的一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
  三、如果当事人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合同也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和必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如果故意隐瞒有关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买卖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也是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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