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给我买的房,凭什么分你一半? 时间:2019-12-24来源: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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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结婚,双方父母为其买房提供资助,这是目前各地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这样的出资行为,其性质在婚姻法上到底如何界定?算赠与,还是算借贷?如果是赠与,那么是对自己一方子女的个人赠与,还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王某与李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2年前,李某的父母出资30万元购买一套房,产权在丈夫李某的名下。离婚时他们对该套房子的归属发生争议,李某认为,在他名下的房子是由他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归他所有。而王某并不这样想,她觉得应该对该房产进行平均分割。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婚姻业务部律师对此类事件做出了一下分析: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夫妻在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方便子女婚后的生活,出资购买房子的,该出资一般被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不予分割,当然,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双方的除外。
  二、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怎么分
 
  夫妻在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子的,该出资一般被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样的情形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同样,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一方的除外。但此处的“明确表示”最好是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予协议。
 
  由此可见,李某父母所出资的30万房款是在李某和王某婚后对其夫妻二人的赠予,并没有明确的表示是给李某个人的,所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当感情走到了尽头,生活中的琐碎就会不断被放大,甚至分崩离析。生活中,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不公而闹上法庭的事儿屡见不鲜,如果您也有类似的问题需要咨询,可随时拨打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婚姻事务部的咨询电话:400-10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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